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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1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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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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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包指施工單位或者專業分包單位(均可作為勞務作業的發包人)將其承包工程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單位完成的活動。 也就是:甲施工單位承攬工程后,自己買材料,然后另外請乙勞務單位負責找工人進行施工,但還是由甲單位組織施工管理。
專業工程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也稱專業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專業承包企業)完成的活動。勞務作業分包(也稱勞務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也稱勞務作業發包人)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以下簡稱勞務作業承包人)完成的活動。
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應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公司法人《營業執照》。企業申請住房城鄉建設部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應按照相關規定的申請程序提出申請。軍隊所屬企業可由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提出申請。企業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按照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企業申請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按照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
企業首次申請或增項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其資質按照最低等級資質核定。企業可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的各類別資質,申請資質數量不受限制。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含一級升特級)、資質增項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核查其申請之日起前一年至資質許可決定作出前有無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將核查結果作為資質許可的依據。企業申請資質升級不受年限限制。
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資質除外)、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企業資產的審核,由企業工商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其中通過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直接申報的,由中央建筑企業審核;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及中央建筑企業將審核結果與企業申報材料一并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審核結果與企業基本信息一并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公示,并組織抽查。
企業發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組以及跨省變更等事項,企業性質由內資變為外商投資或由外商投資變為內資的,承繼原資質的企業應當同時申請重新核定,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應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公司法人《營業執照》。
企業申請住房城鄉建設部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應按照《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申請程序提出申請。軍隊所屬企業可由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提出申請。
企業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按照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其門戶網站公布有關審批程序。
企業申請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按照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其門戶網站公布有關審批程序。
企業首次申請或增項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其資質按照最低等級資質核定。企業可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的各類別資質,申請資質數量不受限制。
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含一級升特級)、資質增項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核查其申請之日起前一年至資質許可決定作出前有無《規定》第二十三條所列違法違規行為,并將核查結果作為資質許可的依據。
企業申請資質升級不受年限限制。
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其門戶網站公布企業資質許可結果。
資質許可機關對建筑業企業的所有申請、審查等書面材料應當至少保存5年。
《標準》中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包含的建筑物糾偏和平移、結構補強、特殊設備起重吊裝、特種防雷等工程內容,可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企業擁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負責人個人業績情況,批準相應的資質內容。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特殊情況,需要增加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的,可參照“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的條件提出申請,報住房城鄉建設部批準后,由提出申請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予以頒布,并限在本省級行政區域內實施。
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但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其工程業績申報。
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資質除外)、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企業資產的審核,由企業工商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其中通過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以下簡稱“中央建筑企業”)直接申報的,由中央建筑企業審核;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及中央建筑企業將審核結果與企業申報材料一并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審核結果與企業基本信息一并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公示,并組織抽查。
企業發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組以及跨省變更等事項,企業性質由內資變為外商投資或由外商投資變為內資的,承繼原資質的企業應當同時申請重新核定,并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有關規定辦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規定,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監督管理工作。本辦法所稱施工分包,是指建筑業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筑業企業完成的活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統一的企業資質標準,大幅精簡審批條件,放寬對企業資金、主要人員、工程業績和技術裝備等的考核要求。適當放寬部分資質承攬業務規模上限,多個資質合并的,新資質承攬業務范圍相應擴大至整合前各資質許可范圍內的業務,盡量減少政府對建筑市場微觀活動的直接干預,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下放審批權限,選擇工作基礎較好的地方和部分資質類別,開展企業資質審批權下放試點,將除綜合資質外的其他等級資質,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其中,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資質的審批權限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方便企業就近辦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資質要求的現行規定。《建筑法》第13條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第24條規定:“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并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到,工程總承包的內容可能包含勘察、設計、施工中的一項或者多項,而從事這些建筑活動均需取得相應資質。盡管如此,《建筑法》并未規定工程總承包單位應取得專門資質,原先設立過的工程總承包資質也早已取消。
若企業需要將自身項目工程中的專項工程分包出去,也必須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公司,不允許分包給其它個人或是無資質的公司,否則就屬于違法分包工程。
原特級施工總承包企業的改革紅利最大,也是此次改革方案爭議焦點。此次改革變動最大的是施工資質序列中,增設了施工綜合資質序列(原10類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中的任一類,即可換發綜合資質),施工綜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項目管理業務。特別是民營特級企業,原來普遍僅有建筑工程單項特級資質,本次改革后,民營特級企業在承接鐵路、港航、水利等基礎設施領域業務時,至少在資質問題上不再有障礙,可以促進民營企業在建設工程施工這一充分競爭性的行業內做強做大。原部分專業承包企業直接成為施工總承包企業,改革紅利也很大。如: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將并入建筑工程總承包資質。原二級企業,比較無奈,和其他等級資質合并為乙級資質。“施工總承包管理”與“施工總承包”是兩種不同的生產組織模式。前一種模式在國外普遍存在,也在工程管理教材和建造師考試教材有詳細闡述。“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在目前建筑市場中應該有很大的需求,但是該種模式(如業主與專業分包商直接簽訂合同,當然業主也可以委托管理方與專業分包商簽訂)會因違反現有《建筑法》規定的承發包制度而涉嫌“支解發包”。但是本次新的資質標準中多次出現“施工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并列,看來有推行“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的需求存在。也許在本次《建筑法》的大修中,隨著大量工程管理專業人士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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