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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 09: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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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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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業資質代辦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企業成立年限: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例如,2023年成立的企業,2024年不能申報,2025年可以申報,2024年是它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知識產權: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采用分類評價方式,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Ⅰ類知識產權在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可以重復使用,而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僅限使用一次。
知識產權權屬人應是申請高新認定的企業。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
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由中國知識產權局頒發授權的),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不支持通過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圍內獨占許可權利的方式取得知識產權。不支持在外國或者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獲得的知識產權。
在申請認定時專利的有效性以企業申請認定前獲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并能提供繳費收據為準;如果拿到了授權通知書并且交了登記費和相應的年費,但還沒拿到證書的,也可以用于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研發人員: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企業職工總數包括企業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在職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費來鑒別,兼職、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企業科技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務的人員。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數計算方式,月平均數=(月初數+月末數)÷2,全年月平均數=全年各月平均數之和÷12。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近三年研發費用: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銷售收入為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口徑計算。研發費用的歸集范圍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及長期待攤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費用、設計費用、裝備調試費用與試驗費用、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和其他費用,并且其他費用由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10%調整為20%,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論證、評審、鑒定、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會議費、差旅費、通訊費等。
高新技術產品收入: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分為兩大類,主要是指企業通過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取得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對企業取得上述收入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應屬于《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企業創新能力評價: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企業合規性: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高新企業資質代辦的申請步驟通常如下:
前期準備: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確保自身滿足高新技術企業的基本條件。
準備知識產權,確保其產品或服務擁有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包括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所有權。注意,不要使用當年申報的知識產權。
確保研發費用投入符合規定比例,科技人員占比不低于10%,并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要準備各項財務數據材料,并提前做好過去三年的審計報告。
進行資料得分測評,高新認定是一個復雜且專業的過程,涉及多個方面的細節和規定。
注冊登記: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或“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進行注冊登記。
認定申請:注冊成功的企業,可直接在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上進行認定申請。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企業應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提交材料:申報企業可按照各地方申報通知的要求,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提交線上材料,同時向所在省市組織推薦單位提交紙質等所需材料。企業向組織推薦單位提交申請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各地方通知為準。
專家評審:各地方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審查認定: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企業年報: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代辦高新企業資質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在線填寫。
企業資質: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其他資質如特殊經營資質、技術領域說明。
審計報告及納稅申報表:
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相關變更、轉讓手續復印件,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提供專利說明書摘要。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相應證明材料。
科研項目立項證明:提供近三年承擔的國家、自治區級科技計劃立項文件;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相關材料:提供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以及成果鑒定報告、成果獎勵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生產批文、認證認可、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技術轉讓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產品銷售合同、用戶使用報告、發票等相關證明材料。
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相關材料: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制度;建立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賬(研發費輔助賬可用蓋有中介機構公章的圖片佐證);企業產學研合作協議;企業研發機構成立證明文件及研發設備清單;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企業人員培訓、進修、績效評價獎勵制度;優秀人才引進制度;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
代辦高新企業資質的審批流程如下:
企業申請:企業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專家評審: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合規性審查:審查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項目)、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專項審計報告等是否符合《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
獨立評價:每名技術專家單獨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專家評價表》,主要對企業知識產權、研究開發活動、主營業務、成果轉化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等情況進行評價打分;每名財務專家單獨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財務專家評價表》,參照中介機構提交的專項報告、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和納稅申報表等進行評價打分。
綜合評價:在各評審專家獨立評價的基礎上,專家組長匯總各位專家分數,按分數平均值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具備條件的地區可進行網絡評審。
審查認定: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在代辦高新企業資質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審核要點:
知識產權:申報企業是否獲得知識產權的所有權;與主要產品(服務)的相關性;有效性;技術先進性的描述;產品相關性的描述。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產品是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依據及理由,須與選擇的三級目錄中的內容關聯起來;關鍵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高新技術產品證書與研發邏輯關系;主要高新技術產品占比。
研發項目:參與項目科技人員名單;項目的研發性質;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核心技術與創新點;階段性成果及佐證材料與項目起止時間的合理性;研發經費預算精度。
研發組織管理:制度性文件,包括項目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輔助賬、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研發機構設立及設施情況。
資質維護:
稅收資格認定:享受稅收優惠自認定當年起,企業可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享受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內,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度匯算清繳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稅款。因此企業獲得高新資格后應該盡快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以免錯失稅收優惠資格。
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年報填報年度報表: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網”上公告。
高新技術企業更名:企業如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有效期限內發生企業名稱變更的,需要在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網上進行更名并到相關部門遞交相應的更名資料。
報告重大變化: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并將打印出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材料報認定機構,由認定機構負責審核企業是否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企業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重大變化;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在本地區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加強企業管理: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三年后,企業需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要求重新參加認定。所以,企業要繼續加強研發管理,注意企業知識產權、研究開發活動、主營業務、成果轉化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等方面的情況變化,注意高企年報、R&D投入統計、工商年報、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工業統計的關鍵數據的一致性,為三年后的重新認定打好基礎。
跨區整體搬遷: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須向遷入地認定機構提交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遷入地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完成遷入的相關證明材料。完成整體遷移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繼續有效,編號與有效期不變。由遷入地認定機構給企業出具證明材料,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整體遷移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所述情況。
其他導致失去高企資格的行為: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四則第十五條規定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述情況之一的,應取消其資格: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有偷、騙稅等行為的;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有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無論何種原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當年不得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無論是首次申請還是重新認定,企業申請所提交的資料嚴禁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審查機構發現就會取消當年認定資格,認定機構在5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認定申請。
告知承諾制:
適用證明事項: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對上述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申請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
告知承諾方式:各地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按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書面(含電子文本)將證明事項、證明內容、承諾效力、不實承諾責任、核查權力等告知申請企業。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承諾已經知曉認定管理機構告知全部內容,并書面(含電子掃描件)提交《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后,不再需要提供適用事項證明材料,認定管理機構按申請企業書面承諾進行認定工作。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申請企業應當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工作要求:各地方認定管理機構要通過服務場所、、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方便申請企業查閱、索取或下載;各地方認定管理機構要建立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信用管理機制,對提供虛假承諾的企業納入信用記錄,并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各地方認定管理機構要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宣傳、解讀,做好相關信息咨詢、承諾受理、投訴處理等管理服務,積極推行和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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