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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09: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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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關于預拌粉生產許可證細則的詳細說明:
總則
第一條 本細則適用于XX省內的食品預拌粉生產許可條件審查。本細則應與《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結合使用。
第二條 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食品預拌粉。
第三條 本細則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標準通過引用成為本細則的內容。
許可范圍
第四條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食品預拌粉是指以谷物粉、乳粉、淀粉、糖等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含營養強化劑),經原料預處理、配料、混合、包裝等工藝制成的用于制作相應食品的產品。
第五條 食品預拌粉的申證食品類別為其他食品,類別編號為3101,類別名稱為其他食品,品種明細為其他食品:食品預拌粉(具體品種明細)。
生產場所核查
第六條 生產場所核查按照食品預拌粉用途,參照《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中相應類別食品的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要求執行。
第七條 廠房設計、內部建筑結構、人流、物流、氣流、排水等應滿足食品安全要求,便于清潔、操作和維護,避免污染、交叉污染、微生物孳生和蟲害侵入。依其清潔程度要求一般分為清潔作業區、準清潔作業區和一般作業區,不同作業區之間應有效分離或分隔。生產車間一般包括原輔料預處理車間(有該工藝的)、配料車間、混合車間、內包裝車間及外包裝車間等。輔助場所一般包括工器具清洗消毒間、原輔料脫包間、緩沖間、內包材消毒間、倉庫等。
第九條 生產場所或生產車間入口處應設置更衣室,應配置足夠數量的非手動式洗手、干手及消毒設施,換鞋(穿戴鞋套)或工作鞋靴消毒設施。清潔作業區入口應設置二次更衣室和洗手、干手及消毒設施,換鞋(穿戴鞋套)或工作鞋靴消毒設施。
設備設施核查
第十條 設備設施核查按照食品預拌粉用途,參照《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中相應類別食品的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 企業應配備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預拌粉生產設備一般包括:預處理設備(有該工藝的)、配料設備、混合設備、包裝設備、噴碼設備及其他輔助設備設施。
第十二條 與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使用無毒、無味、抗腐蝕、不易脫落的材料制作,并應易于清潔和保養。設備、工器具等與食品接觸的表面應光滑、無吸收性、易于清潔保養和消毒,在正常生產條件下不會與食品、清潔劑和消毒劑發生反應,并應保持完好無損。
第十三條 生產用水的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相關要求。
第十四條 供排水、送回風、CIP清洗及物料管道等應標明名稱和流向。對溫度有控制要求的生產過程和生產環境,應嚴格進行溫度控制并記錄。
第十五條 生產加工過程產生的廢棄物應使用專用設施存放,清潔作業區內的廢棄物應經獨立通道密閉運送。
第十六條 檢驗設備一般應具有:分析天平、天平、干燥箱、微生物培養箱(有需要的)、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有需要的)、滅菌鍋(有需要的)、生物顯微鏡(有需要的)等。
設備布局與工藝流程核查
第十七條 設備布局與工藝流程核查按照食品預拌粉用途,參照《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中相應類別食品的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要求執行。工藝流程應科學合理,并符合相關規定。食品預拌粉生產工藝流程一般包括:原料驗收、原料預處理(有該工藝的)、配料、混合、包裝。
第十八條 企業應通過危害分析方法明確影響產品質量的關鍵控制工序,并實施質量控制,制定操作規程。原料驗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原輔料必須符合相應產品標準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配料:配料應實時記錄并有復核,防止投料種類和數量有誤。混合:應經過充分驗證合理確定混合時間,必要時應采用預混工藝保證物料混合的均勻性。
第十九條 企業應建立工藝規程、作業指導書等工藝文件,實際操作應與工藝文件保持一致。
人員核查
第二十條 企業應加強人員管理,人員要求應符合《XX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的規定。
管理制度審查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制定并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供應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其他合格證明,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根據食品預拌粉的用途,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關于相應類別食品的規定。
其他要求
對于糕點及其制品預拌粉的生產,還應遵循以下要求:
基本生產流程:
必備的生產資源:
生產場所:除必須具備通則必備的生產環境外,其廠房與設施的設計應當根據產品的工藝流程進行合理布局,并便于衛生管理,便于清潔、清理、消毒。企業應具備原輔料庫、生產車間、成品庫等生產場所。
必備的生產設備:混合設備;包裝設備(如封口機、包裝機等)。
產品相關標準:
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檢驗項目:
抽樣方法:
以上是關于預拌粉生產許可證細則的詳細說明,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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