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6-06 09:54:11
3443
0元注冊公司 · 工商變更 · 公司注銷 · 地址掛靠
好順佳經工商局、財稅局批準的工商財稅代理服務機構,專業正規可靠 點擊0元注冊
科技企業孵化器定義: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是指聚焦高精尖產業垂直、細分領域,配備專業服務團隊,主要為早期“硬科技”初創企業及創業團隊提供培訓、輔導、路演、投資以及技術、人才、供應鏈、市場渠道等各類資源對接服務的創業孵化服務機構。
發展目標:孵化器應堅持專業、專注、專精的發展目標。應聚焦專業,廣泛引進專業人才,配備專業條件,搭建專業平臺,為初創企業及創業團隊提供高附加值的孵化服務;應保持專注,密切跟蹤全球前沿技術發展趨勢,建立早期“硬科技”創新項目的發現、評價、篩選、培育機制,積極開展垂直孵化、深度孵化;應突出專精,加強導師營建設,加大早期項目投資,精耕細作,精益求精,探索創業孵化服務新機制、新模式,更好滿足初創企業及創業團隊的需求。
認定原則:孵化器認定管理工作遵循自愿參與、公開透明、客觀公正、嚴格標準、動態調整的原則。
注冊要求:申請孵化器認定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實際注冊并運營滿1年,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孵化服務領域應屬于本市重點發展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電路、醫藥健康、智能裝備、節能環保、新能源智能汽車、新材料、人工智能、軟件和信息服務以及科技服務業等高精尖產業領域。
服務能力要求:能夠為在孵企業提供以下一項或多項專業服務:專業平臺服務。通過自建、共建、合作等方式,建設專業技術領域內開放式的公共服務平臺,為在孵企業提供研發、設計、檢驗、測試等服務。供應鏈服務。發揮供應鏈整好順佳財稅勢,為在孵企業提供原料采購、原型打樣、批量試制、集成開發、倉儲物流等服務。資源對接服務。廣泛鏈接創新資源,為在孵企業提供產品設計、品牌策劃、市場營銷以及創業培訓、融資對接、知識產權、技術轉移、財務、法律、商務等服務。
收入結構要求:上年度取得的專業服務收入占總收入比例應不低于30%,或近兩年專業服務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5%。
團隊要求:擁有專業化、職業化的運營團隊,團隊負責人具有相關產業領域的從業背景,以及投融資、生產、銷售、供應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經驗。
在孵企業要求: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在孵企業應不少于20家,在孵企業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增速應不低于10%。上述在孵企業是指孵化器內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符合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方向的“硬科技”創新企業,主營業務不屬于《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限和限制目錄》范圍。從業人員總數在100人以下,上年度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下。
認定流程:孵化器認定每年組織一次,申請機構應提交如下材料: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請書;工商營業執照等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開展專業平臺、供應鏈、資源對接以及創業導師、早期項目投資等服務的說明材料,在孵企業發展情況的說明材料;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申請機構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專業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以及財務會計報告(復印件)。市科委組織專家對申請機構進行評審,對通過專家評審的申請機構組織實地核查,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和實地核查結果提出孵化器認定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市科委組織核查,屬實的不予認定;無異議的,頒發“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證書”。
認定周期與復審:評定為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稅收優惠。經認定的孵化器,其資格自認定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期滿后須重新認定。孵化器發生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3個月內向市科委報告。孵化器名稱發生變化的,應在3個月內向市科委申請變更名稱。經認定的孵化器應按規定每年向市科委報送年度發展情況,認定資格有效期內累計2次不報送且經催告后仍逾期不報的,取消其認定資格。
稅收優惠:對高新技術產業孵化基地征收5%營業稅,自開辦之日起兩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在孵企業獲得科技部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北京市技術創新創業資金另按30%匹配。
資金扶持政策:注冊或遷入到園區的企業,每年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達到5萬元以上才能享受園區的資金扶持政策。當年繳納增值稅達≥1000萬元,園區按繳納稅額的 %給予企業獎勵。入住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100萬元,園區按8%給予企業獎勵;企業所得稅≥100萬元,園區按10%給予企業獎勵。
《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管理辦法》,該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
< 上一篇:北京注冊的公司經營范圍
下一篇:北京注冊翻譯公司需要什么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