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2-07-11 16:02:57
1886
0元注冊公司 · 工商變更 · 公司注銷 · 地址掛靠
好順佳經工商局、財稅局批準的工商財稅代理服務機構,專業正規可靠 點擊0元注冊
一、辦理條件
禁止在市區建設中使用錘擊打樁機和振動打樁機。因地質、地形等條件確需使用的,應當制定噪聲防治方案,經環保部門批準,并提前向附近居民公布。噪聲污染防治的建設時間、技術和措施,符合所在聲環境功能區要求,符合國家法律和省級法規要求的,應當予以批準。
2. 處理材料
由于地質和地形條件,需要使用蒸汽打樁機和錘式打樁機。
1.承諾施工時間合理合法,噪聲污染 1.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2. 有效的減振降噪解決方案。
解釋為什么以及為什么必須使用蒸汽打樁機和錘式打樁機。
需要公司公章。
需要公司公章。
三。過程
在線流程
1. 預約
沒有任何。
2.申請
申請人登錄廣東省在線服務大廳汕頭分局( )申請并上傳電子資料。
3.驗收
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5個工作日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預受理決定。
(一)申請人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預受理,并發短信通知;
(二)申請人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請表依法不需要審批或者不屬于機關職權的,受理人員不予受理。 ,以短信通知申請人,并出具書面證明(如因申請人原因無法送達書面證明,以短信通知為準)。
預受理后,申請人按約定方式向市行政服務中心汕頭市環保局窗口提交紙質材料,受理人員現場和網好順佳核電子材料后正式受理,發出《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4.審查合作
本行政許可事項項目審查方式包括書面審查、現場檢查和批準審查。申請人應當按照實施機構審查的要求,做好合作工作的相關準備工作。
5.獲取處理結果
申請人可按照約定方式或郵寄方式到市行政服務中心汕頭市環保局窗口領取處理結果。
六、監督檢查合作
根據《汕頭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汕頭市環境保護局將對持證人進行現場檢查,對被許可人進行監督檢查。被許可人應當按照實施機構的要求準備監督檢查。
窗口處理過程
1. 預約
沒有任何。
2.申請
(1) 取號
申請人可直接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領號機領取號碼或到汕頭市環保局窗口申請,大廳工作人員將根據申請情況進行咨詢指導。為滿足人員辦事需要,引導申請人到大廳叫號機按序取號,系統自動生成并打印處理序號,申請人排隊等候根據處理序號服務。
(二)受理申請
1)申請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汕頭市環保局窗口城市申請的,受理人員將按照《申請材料》要求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2)申請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汕頭市環保局窗口提出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或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受理人員將出具相應的申請材料補正通知,不予受理。收到決定的書面證據后,申請將被終止。
(3) 登記
申請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汕頭市環保局窗口申請,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咨詢指導處人員引導申請人登錄廣東網上服務大廳汕頭分局,系統自動登記申請人、申請材料名稱、申請時間、受理機構、申請人受理人員等提交申請后的信息;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如能當場更正,將當場退回并更正,輔導員將指導申請人登錄廣東省在線服務大廳。汕頭分局,提交申請時,系統會自動登記申請人、申請材料名稱、申請時間、受理機構、受理人員。
(4) 申請號
如申請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汕頭市環保局窗口提交申請,申請人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咨詢指南辦公室工作人員指導申請人登錄廣東省在線服務大廳汕頭分公司。提交申請后,系統會自動生成申請號。申請人可以通過這個號碼查看處理進度。更正后,咨詢指南將引導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汕頭分公司。提交申請后,系統會自動生成一個申請編號,申請人可以通過該編號查看處理進度。
(5) 收貨證明
1)《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申請人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員當場受理,出具《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2)收到行政審批材料。收到申請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不能當場一次性通知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行政審批材料回執,并于當場通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全部內容,并出具申請材料補正通知。
3.驗收
(一)驗收評審
1)申請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汕頭市環保局窗口提出申請的,受理人員當場對紙質材料進行驗收和審核,提出受理申請。意見;
2)受理人員的受理審查內容為: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資格;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規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在部門受理范圍內;是否停止處理。
(二)補充材料
1)申請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汕頭市環保局窗口提交申請,經審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通知申請人一次當場所有需要糾正的無法一次性通知申請人的,申請人應當出具行政審批材料回執,同時在五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出具補正通知書申請材料的更正,逾期未通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受理;
2)如需補充材料,申請將被終止。逾期未通知申請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受理。
(3) 錄取決定
1)申請在受理范圍內:
申請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汕頭市環保局窗口申請,申請人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由顧問指導申請人登錄廣東省在線服務大廳汕頭分局,提交申請,受理人員當場預受理并出具《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當場更正的,將退回辦公室進行更正,由顧問指導協助申請人登錄廣東在線服務大廳汕頭分公司現場提交申請,受理人員現場預受理。 ,并出具《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2)申請項目依法不需要批準或者不屬于權限范圍的:
申請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汕頭市環保局窗口提出申請,申請項目依法不需要批準或者不屬于權限范圍的,應當立即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接受,并出具書面證明。
3) 受理決定作出后,申請人要求撤回申請的,受理機關應當核對并保留申請人或其受托人的身份證件(或復印件)、授權委托書、撤回申請報告。申請時,申請人的材料撤回證明書簽字后,申請材料將在注冊后退還給申請人。實施機構認為必要的,可以保留申請材料的復印件(或復印件)。同時,受理人員在電子審批系統中辦理退出手續,并注明申請人為自愿退出。
4.審查合作
本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查方式包括書面審查、現場檢查、審查批量審核。申請人應當按照實施機構審查的要求,做好合作工作的相關準備工作。
5.獲取處理結果
申請人可按照約定方式或郵寄方式到市行政服務中心汕頭市環保局窗口領取處理結果。
六、監督檢查合作
根據《汕頭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汕頭市環境保護局將對持證人進行現場檢查,對被許可人進行監督檢查。被許可人應當按照實施機構的要求準備監督檢查。
特殊鏈接
4、加工地點
汕頭市龍湖區昌平路8號金融大廈
5.處理時限
3(工作日)
6、管理機構
市環保局
七。手續費
免費
八。法律基礎
《廣東省實施辦法》(2010年)
\ n 第四條 省、市、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公安、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交通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技術監督主管部門對工業產品和設備標準規定的噪聲限值進行監督管理。
鐵路、民航、口岸監管、漁業監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火車、飛機、船舶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工商、建設、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各自職責,協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噪聲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公安、交通、技術監督、鐵路、民航、口岸監管、漁業監管、工商、建設、文化等部門的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應當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檢查和指導。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噪聲污染防治情況。不履行法定職責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廣東省實施辦法》(2010 年)
第二十一條 禁止在市區施工中使用蒸汽打樁機、錘式打樁機。因地質、地形條件確需使用的,必須經施工作業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文章廣東在線服務大廳(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